川AT7U66长安悦翔小型轿车一辆司法拍卖
类别:司法拍卖
起拍价:1.68万
保证金:0.2万
公告时间:2015-12-31
拍卖时间:2016-01-20 10:00
报名截止时间:2016-01-18
项目公告:
受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1月20日10:00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巫山支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川AT7U66长安牌小型轿车一辆,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型号为SC7151A4(长安悦翔1.5L),发动机号:*015981,车辆识别代码:*524666,排量1.5L,灰色,初次登记日期2011年8月4日,使用性质:非营运,行驶里程不详。拍卖保留价:1.68万元,竞买保证金:0.2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停放地(巫山县人民法院停车场)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巫山支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6年1月18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并于2016年1月19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交付以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3、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卖方承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票向委托法院退款)。
4、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仅限于停车费、路桥费、违章罚款、滞纳金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帐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帐户。
6、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巫山支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57651923 卢老师
重庆联交所巫山支所地址:重庆市巫山县净坛一路80号财政局303室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57651535
市高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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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