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清水乡岐山村十组在建星级旅游接待房屋设施 司法拍卖公告
类别:司法拍卖
起拍价:542.796万
保证金:54.5万
公告时间:2016-10-14
拍卖时间:2016-11-02
报名截止时间:2016-10-31
项目公告:
云阳县清水乡岐山村十组在建星级旅游接待房屋设施
司法拍卖公告
受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11月2日09:00开始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云阳支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位于云阳县清水乡岐山村十组的在建星级旅游接待房屋设施,据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标的物为清水乡岐耀土寨度假山庄,在建工程,项目建设规模约7392㎡,占地约89.99亩,已完成的方量主要包括设施房屋一栋及水池、化粪池、块石挡土墙,其中房屋主体已完成六层框架结构梁、板、柱混泥土浇筑,其余未施工;水池、化粪池已完成池底板、池壁;块石挡土墙已完工。拍卖保留价542.796万元,竞买保证金54.5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云阳支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6年10月31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并于2016年11月1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据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标的现已停工,土地系与当地村民租用流转所得,租期50年,自2012年8月1日至2062年7月30日,已支付流转土地租金29.742万元。
2、标的物为在建工程,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相关权利义务亦随之转移,竞买人需自行充分对相关瑕疵进行了解,避免风险。
3、标的物在建房屋及土地使用面积最终以相关管理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卖方承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票向委托法院退款)。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云阳支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55164977 李老师
重交所云阳支所地址:云阳县云江大道1424号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55166690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23-68890358 6889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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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