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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和璧泉街道的11套住宅或商业房地产司法拍卖公告

类别:司法拍卖

起拍价:623.9104万

保证金:32万

公告时间:2017-03-03

拍卖时间:2017-03-22

报名截止时间:2017-03-20

项目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和璧泉街道的11套住宅或商业房地产司法拍卖公告

受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3229:45开始依次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先整体后分零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璧山区璧城街道和璧泉街道的11套住宅或商业房地产.总建面约为1711.6㎡。整体拍卖保留价623.9104万元,竞买保证金:32万元。分零拍卖详情详见下表:

序号

坐落

所在楼层

产权证号

房屋用途

土地用途

土地类型

建面(㎡)

拍卖保留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璧山县璧城街道红宇大道18号18号门市

第1层

212房地证2009字第01441号

商业

商业

出让

81.56

47.3984

2.4

2

璧山县璧城街道红宇大道18号19号门市

第1层

212房地证2009字第01440号

商业

商业

出让

78.04

45.3504

2.4

3

璧山县璧城街道文星路49-2号105门市

第1层

212房地证2013字第14091号

商服用房

批发零售用地

出让

47

48.2176

2.5

4

璧山县璧城街道文星路49-3号A幢104号

第1层

212房地证2013字第14094号

商服用房

批发零售用地

出让

45

46.1696

2.4

5

璧山县璧城街道文星路49-3号B103号门市

第1层

212房地证2004字第00029号

商业

商业

出让

45

46.1696

2.4

6

璧山县璧城街道文星路49-3号C102号门市

第1层

212房地证2013字第14095号

商服用房

批发零售用地

出让

45

46.1696

2.4

7

璧山县璧泉街道文星路49-51幢

第2层

212房地证2013字第14099号

其他用房

其他商服用地

出让

318

114.176

5.8

8

璧山县璧泉街道文星路49-5号1幢3-1、4-1

第3、4层

212房地证2013字第14093号

成套住宅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283

61.9456

3.1

9

璧山县璧泉街道文星路49-5号1幢302、402

第3、4层

212房地证2008字第05998号

住宅

住宅

出让

251

54.9376

2.8

10

璧山县璧泉街道文星路49-5号1幢501、601

第5、6层

212房地证2013字第14052号

成套住宅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267

58.4384

3

11

璧山县璧泉街道文星路49-5号1幢502、602

第5、6层

212房地证2008字第04082号

住宅

住宅

出让

251

54.9376

2.8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320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并于321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以上标的物均有抵押,如有其他瑕疵,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2、据评估报告显示:根据重庆市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提供的查询表载,估价对象1、7、9已被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查封;2、3、4、6、8、10已被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查封;5、11无查封记载。

3、标的物1、2出租作为森林酒吧;标的物3、4出租作为永和堂大药房;标的物5、6出租作为风尚理发店;标的物7至11出租作为璧山区明天幼儿园。租赁情况不详,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若承租人如有意竞买,请持委托法院认可的优先购买权证明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手续,并在同等条件下对承租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4、本次拍卖标的物含室内不可移动部分装修价值,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交付以现状实物为准。

5、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6、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卖方所应缴纳的税、费由买方代为缴纳后,凭相关票据与委托法院办理结算。

7、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协议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9、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10、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63621526   63622148  老师 QQ:3446847306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63318215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67673497

 

拍卖公司023-6889035817783709329 刘老师

                      023-6889035713350360929 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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